各系(院)、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改项目管理,保证教改项目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办理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
(二)2011年度以前部分尚未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
(一)《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交高职所,项目负责人于2月27日前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结项—在相应的项目名称后点击结项—上传结项书,点击保存。
(二)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软件磁盘等)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复件包括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各1份,论文及著作原件在审核后归还项目负责人。
(三)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申请延期,需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高职教育研究所网页),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高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