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解决现行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中一些指标与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不符的问题,教育部近期已在研究制定新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新的方案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工作方针,切实引导和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社会及行业、企业深度融合,注重内涵建设,强化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新方案的评估结论将不再分等级,只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一旦公布,将尽快落实并施行,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及时关注并相应调整评估工作安排。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