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已经列入中南海的议事日程
入选理由:一个大国总理在用他特有的方式强调一个大国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在一种亲切的嘱托之中表达出强有力的国家意志。
事件回放:200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有关专家围绕职业教育进行座谈。这是国务院继教育形势、基础教育之后举行的第三次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针对专家提出的要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重要性认识的建议,温总理认为讲得非常对。“一些地方领导的认识还没有完全跟上,一些行业和企业就差得更多。”他还指出,“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职业教育很重要,也应该搞得更好,但我们现在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
在专家谈到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时,温总理指出,“最大的认可是实践认可和社会认可。最终是用人单位的认可。”他说,“高技能人才也能获得高薪。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一些传统观念,终究会慢慢转变。”
在座谈中,温家宝总理强调,职业教育就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他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根本,而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非常有希望、有前途的部分。目前,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总的看还不够。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既面向经济,又立足以人为本,为提高全民素质服务。在整个教育结构和教育布局当中,必须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要把职业教育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温家宝总理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注意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准人以及解决就业问题结合起来,把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和技能型人才的选拔结合起来。要把学校学习与劳动实践结合起来,动脑和动手结合起来,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今天的学习和明天的就业结合起来。
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年,相关配套法规需要补充和完善。针对专家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法制建设的建议,温总理当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组成班子进行调查研究,“一些紧迫的问题,如劳动就业条例,先由国务院制定法规或者规章”。
对专家谈到的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大有可为,加强对西部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的投入,建立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统筹使用各部门职业教育相关经费等意见,温总理仔细倾听,偶尔插话,关切地询问有关情况,并就职业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等问题和大家共同探讨。
温家宝总理对与会专家恳切地说,你们是成千上万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代表,希望大家在崇高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使职业教育在中国兴旺发达,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也许我们的座谈会,可以传递出某种信息:职业教育已经列入中南海的议事日程。”温总理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认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形成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要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学校。要总结职业教育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力度,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点评:温家宝总理从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全力和务实地推动职业教育工作,给人以深刻印象。在充分表达了本届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深刻认识、高度重视的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一代国家领导集体务实、亲民的执政特点。
2003年新一届内阁开始工作不久,温家宝总理就表示,国务院还要召开一次全国会议,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在听取“十一五”规划制定工作汇报时,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教育工作要着重抓好“普及、提高、加强”,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被进一步明确下来。
2005年9月21日,温,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11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特别指出,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人民性;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使教育事业关注人人成为可能。
在日理万机之中,温家宝总理多次到职业院校视察和调研。2006年4月23日在重庆永川职教城考察时他向同学们发表了讲话。他说,“我们目前有两个目标。一是使国家富强起来,人民富裕起来;二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要让人人享受教育,让更多的人掌握知识和技能,这是我们的理想。”他还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你们珍惜在学校的学习机会,要学会动脑,学会动手,掌握知识,掌握技能,更要学会创造性思维,提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离开学校后成为一方面的人才,不仅自己有工作,家庭生活有提高,更重要的是要为社会尽责任,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入选理由: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各级财政、学校和社会的投入,特别是学生的半工半读,使初中毕业生基本可以免费或低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助学制度的确立和加快实施,对推进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意义重大,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事件回放:2005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稍后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国务院决定,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要至少安排40亿元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006年8月,8亿元中央专项经费下拨各地。与此同时,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重要文件,全面勾画了国家要建立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中央专项经费安排的原则、资助对象和标准、工作程序等。
据官方统计,2006年地方财政用于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经费也有近8亿元。同时,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香港华夏基金会等一些社会团体,也积极投入到中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这一年,通过中央财政投入、地方政府投入、社会赞助,以及学校支持和学生勤工俭学等各种资助形式,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益比例近20%。也就是说,约占中职学生在校生总数 30%的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多数学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或方式的资助。
据悉,国家还将进一步加大投人和推动力度,加快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快实现初中毕业生基本可以免费或低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
点评:中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技能型人才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双重目标任务,它是整个职业教育事业的基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一项重要历史任务。目前我国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中,90%左右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人家庭。怎样让这些孩子“上得起、念得好”,既是一项关涉国家教育全局的战略性工作,也是一个反映社会公平的政治性问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是促进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群的温暖工程。
相关链接: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是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供补助。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这项工作。
二是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要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政府奖学金主要由省、市(地)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由有关行业企业或地方政府设立。
三是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力争做到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
四是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 5%的经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学费减免。
五是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并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
六是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制度。积极动员和鼓励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参与。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
入选理由:“技能兴企,人才强国”是全世界的共识。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怎样为“中国制造”夯实人才基础,是一个必需回答的紧迫课题。对此,中国给出了明确而又精彩的回应。
事件回放:2003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高技能人才的战略地位,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
按照中央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国启动并实施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了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健全两个体系、完善六个机制的工作要求。按照《意见》规划,到2010年,全国高技能人才数量要占到技能劳动者的2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到 2020年,全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其后,劳动保障部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七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学习“铁人式好工人”王为民、“工人专家”李斌、“模具新秀”李凯军、“金牌工人”许振超、“油井女杰”束滨霞、“创新尖兵”罗东元、“焊接巧匠”高凤林、“采机神医”栗俊平、“精准操作手”唐建平、“革新高手”鲁宏勋等10名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
劳动保障部提出,从2006年开始,“十一五”期间在全国组织实施五个专项计划和一项行动。一是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新培养190)5'名技师和高级技师,新培养700万名高级技工,并带动中级和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二是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计划5年内对20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再就业率要达到60%以上,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三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计划5年内对200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并通过提供政策扶持、开业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引导和帮助更多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5年内对4000万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并与就业服务、权益维护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五是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计划5年内组织600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时,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
同时,在全国大中城市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为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和大力支持。
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也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之中。这项工程自2005年启动后,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高水平的职业培训现代化示范工作区,构建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机制和大环境,基本实现数量就业与素质就业并举的工作目标。
2006年的高技能人才工作,除了政策推动力度加大外,效果也很明显。据劳动部门的统计,当年实现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8万人,三年培养59万人,超额完成了2004~2006年“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为“十一五”规划开了一个好局。劳动部副部长张小建认为,中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进人快速发展的轨道。
点评: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总结经济强国的成功经验,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的一线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重要作用,能够解决生产难题的人员。他们既有时代特点,又传承着传统精湛工艺,主要分布在二、三产业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上,是实现社会产出的关键要素。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生产和服务的总体水平,决定着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核心能力,决定着国家和民族在国际上的综合竞争实力。
相关链接: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少”、“老”、“难”、“缺”、“软”的问题
“少”:据劳动保障部统计,当前,我国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比重较低,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3%,与发达国家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重在50%以上的情况相比,有很大差距。技能劳动者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我国高级工以上包括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1%,与发达国家高技能劳动者比例一般为30%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尤为短缺。
“老”:据机械工业联合会调查,目前在我国机械行业中,高级技师平均年龄48.9岁,50岁以上的占了将近一半;技师平均年龄45.6岁,50岁以上占了三分之一;高级技工平均年龄41.3岁,其中40岁以上的占57.5%。
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对2000多家国有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46岁以上的超过40%,青年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随着老一代高技能人才的逐渐退休,许多企业原本就奇缺的高技能人才后继乏人,有的已出现断档。
“难”:高技能人才培养慢,晋升难。目前主要靠自发分散成长,缺乏系统化、规模化和制度化的科学培养体系。由于受比例、年龄、资历限制和技师考评没有形成制度化,许多优秀青年技术工人即使达到了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也难以得到及时晋升。
“缺”: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在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与科技人才相比,工资待遇偏低的现象长期存在,且比较普遍。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传统用人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地区和企业虽然实行了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但幅度不大,没有起到激励作用。
“软”:政策疲软,没有形成有利的社会氛围。一方面是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另一方面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收入待遇还有待提高。双证书制度的建设,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确立,确实打开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路,但仍未完全解决工人的成长通道问题,技师、高级技师的地位和身份不明。
入选理由:作为国家新时期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工程、质量工程,启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标志一场大规模的政策实验的开始,对此业内充满热切的期待。
事件回放: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要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 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大力提升这些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他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2006年11月13日,教育部和财政部召开网络视频会议,部署“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启动工作。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讲话中强调,推进这一计划的实施,是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这一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整体质量的提高。通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成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凝聚全社会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共识,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环境,提高社会认可度,引领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周济希望申请参与建设计划院校,成为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为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划拨专项资金。建设计划坚持资金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另外,为保证100所示范院校的招生质量和规模,中央财政还将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加大对高职贫困学生、特别是100所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
此项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主要包括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国际影响等方面。第二,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第三,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形成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第四,要努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第五,开展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创建工作。
因为有着巨大的品牌效应和资金投入的诱惑,示范性计划迅速调动起高职领域的积极性,有近半数的高职院校跃跃欲试。经过逐级评审,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34个地区的45所院校申报了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据悉最终将有30所左右学校人选。
点评:国家曾从“九五”开始,实施了"211工程”,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0所高水平的大学。实践证明,“21l工程”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区域和行业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进行示范性院校建设,显然也意在起到类似的作用,通过示范引领全国1147所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带动整体质量的全面提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被称之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211工程”。
相关链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时间表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2006-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因考核不合格而被淘汰的院校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
入选理由: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的漫长过程中,迭经沉浮的半工半读制度重新获得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被认为是职业教育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举措。
事件回放:2005年3月,教育部在进入新世纪后首次强调“大力提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同年8月,教育部在天津召开职业教育工学结合座谈会,系统总结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开展半工半读的探索和实践。会议认为,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
在稍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2006年3月30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意见提出,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效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点,精心筹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职业院校要将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今后要把有效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标准之一,对于在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方面做出成绩的职业院校,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加强对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争取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新的突破,开创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2006年10月9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的意义、内容、实施与管理提出明确意见和规定,同时公布了107所试点院校名单。
2006年10月24日,教育部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些年来各地和有关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探索新形势下半工半读的多种实现形式;二是探索建立适应半工半读的教学与管理制度;三是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点评:德国有“双元制”,澳大利亚有TAFE,美国有合作教育……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是什么?多年来,职教战线上无论是教育实践者、理论研究者,还是政府决策者,一直在矻矻寻求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探索,“半工半读”逐渐呈现出它特有的价值。作为一种学习制度,它既是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的根本途径,也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现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重要模式,同时还是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和成才就业的有效措施。它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成长的重要根基之一。
早在上世纪20年代,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就是通过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前往德国等一些国家求学,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真理。其后,无论是解放前还是解放后,很多学校都曾采取了半工半读的教育形式。
1957年11月,刘少奇结合当时中国的教育实际,提出各地有选择地重点试办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学校的要求。他的这一倡议得到中央的赞成和支持。 1958年5月30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从我国实际出发,要逐步推行“两种教育制度”与“两种劳动制度”。所谓“两种教育制度”,一种是全日制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另一种是半工半读或半农半读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这是两种并行的国立教育制度。“半工半读”的核心是一边读书,一边劳动,或一半时间读书,一半时间劳动。
1964年,刘少奇再次强调,半农半读、半工半读“既是一种劳动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制度,同时又是一种学校制度,都是正规的”。
天津等一些地方和学校积极开展半工半读试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据教育部统计,1958年全国半工半读在校学生200万人,到1965年达到443.3万人。
实践证明,这种个人、家庭、企业、国家各方都得益的教育制度是十分成功的,但是在文革中却遭到了彻底的否定,被迫退出了职业教育领域。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基于此,近些年来,许多地方、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造并积累了一些新鲜经验。
入选理由:对《职业教育法》颁行10年以来的职业教育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估,无疑是积极举措。尤其是,一个正在快速走向成熟的大国,人们有理由对依法治教、依法治国表达更为强烈的要求和期待。
事件回放: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6年6月,在职教法颁布1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北京联合举办座谈会,畅谈《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意义,探讨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路和途径。会议认为,《职业教育法》颁布以来的十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成绩的十年,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十年。主要标志: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确立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职业教育法》颁布10年来,尤其在“十五”期间,职业教育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其战略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和强化。中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经过艰苦努力,《职业教育法》中对职业教育体系的有关规定正在得到落实,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中高职相互衔接,灵活开放、协调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二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明确提出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努力实现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向以就业为导向转变。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教学不断改革和创新,在服务中求支持,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思路,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整个职业教育领域的共识。四是职业教育的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格局,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会议认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依法治教过程中积压了一些问题: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要求;一些部门在教育工作中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完全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觉行为;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配套性规章制度尚不完善;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日益发展,职业教育的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也在逐步调整和拓展,在总结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职业教育法》有必要加以修改和完善。
点评:1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行,结束了我国职业教育没有法律依据的状态。作为指导我国职业教育顺利发展的重要法律武器,《职业教育法》成为我国职业教育100余年发展历程上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10年的发展事实说明,正是有了《职业教育法》的保障,长期阻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职业教育各方面的关系依法得到进一步的调整,职业教育正在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我国职教事业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对于《职业教育法》的贡献,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的观点是,首先在于以法律的形式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固定了下来。《职业教育法》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全面归纳概括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体现出很强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前瞻性,是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实践证明,10年来《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其一,明确了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从法律上确立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二,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促进了我国教育体系结构的调整,推进了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
其三,规范和落实了行业、企业等相关部门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利,建立了企业与社会机构参与管理职业教育以及投入、举办教育的机制。
其四,加强了各级人大对政府执法的监督,加强了上级对下级政府的检查,加强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类职业教育活动的检查与督促。各级政府和教育战线带头落实《职业教育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依法治教的良好局面。
其五,明确了职业教育保障条件的要求,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办学条件的改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等作出了相关规定,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入选理由:“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是国家确立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2006年继续强力推动中职发展,实现扩大招生规模 100万,是检验整个战线能否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一项“硬任务”。
事件回放:经历了1999年到2001年的下滑后,2002年、2003年、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开始止跌回升,呈现㈩恢复性增长的势头。2005年,中等职业学
校招生656万人,基本实现了年初提出的扩招100万人的目标。
2006年初,教育部部长周济就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做好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周济提出,2006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要在2005年基础上,再扩大招生 100万人,力争总体招生规模达到750万人。教育部专门就做好2006年中职招生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把扩招工作作为2006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狠抓落实,确保任务的完成。
各地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强力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扩招任务。据教育部统计,截至年底,全国初中毕业生有2100万人,其中有 870万人升入普通高中,有750万人进入中职学校,基本实现扩招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比例达到46%,中职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764.4万人。从各地情况看,有6个省份已实现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要求。江苏和重庆两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所占比例已超过了50%,吉林、广西、贵州和青海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 30%。
点评:中职扩招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工作,它决定着教育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的合理性安排和均衡性发展。“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这个在“十五”期间未能实现的教育结构调整的战略意图能否在“十一五”期间变成现实,显然已经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任务。
按照有关方面的解释,“大体相当”意味着,要有一半少一些的初中毕业生上高中、上大学,而多数的孩子能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进入就业岗位。同时,在上大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也将有一半上高职,有一半上本科院校。进一步,还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到2010年左右,有800多万左右的初中毕业生上普通高中,有 800多万的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加起来就是1600多万,约占当时1800万初中毕业生的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基本普及,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的比例也将大致相当。再加上接受过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我国每年将有1000万左右接受过职业教育的技能型人才进入劳动力市场。
入选理由:对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学术判断、提出思想参照,是学术界应该自觉担负起来的责任,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职业教育尤为重要。
事件回放:2006年8月,来自全国各研究机构、大学、职业教育机构的40余人齐聚北戴河,参加由中国职教学会学术委员会举办的“2020年中国职教前景展望”学术研究会。在为期3天的会议中,大家围绕“2020年中国职教前景预测及展望”“现阶段教育发展主要矛盾及影响因素”“推进职教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世界职教发展趋势及启示”“新农村建设与农职教发展”“职教学科体系建设及教育实践”等专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
有专家认为,我国现阶段教育的主要矛盾不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而是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与教育结构、教育内容相对单一的矛盾。教育,特别是中等教育,既要满足部分有升学愿望和条件的家庭的需要,更有责任和义务来满足大多数希望直接就业人群的愿望。
还有专家预测,未来15年我国职业教育比例将不断升高,至2020年需求规模增量将大大超过普通教育。城市化发展呼唤职业教育走向农村,未来农村职教将呈现高度发展态势。与我国社会经济不均衡发展相适应,未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必然呈现区域化发展的特征。高移是职业教育分层发展的必然要求,教育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要求中高职之间建立衔接机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要求中高职教育向上衔接和高移,而从个人发展来说,中职人才需要进入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来提升自我。同时,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未来我国职业教育将更加多样化地实现与产业发展互动。
有学者从社会阶层结构视角,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希望:一是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二是切实改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薪酬、待遇,为这些人从社会阶层结构的较低位置流动到中上位置创造条件。三是规范企业的生产、用工行为,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有学者在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建议,未来15年我国中职教育发展战略应作四大调整:由侧重规模扩张向重视教育质量提高调整;由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向既重视质量又重视数量转变,近期应更重视补足教师数量;由以学生承担经常性教育经费为主向国家承担为主转变;由相对封闭、单一向开放、多样转变。
有学者认为,我国应用“大职教”理念来指导体制、机制上的改革。一是基础教育分流制度改革。初中应成为学生进行生涯探索的初级阶段;搭建真正的“立交桥”,使“中职”也具有“升学”优势;严格执行“劳动准入制度”。二是生涯教育与服务体系的构建。包括学校生涯教育与服务体系的构建与社会生涯服务体系的构建。三是教育与劳动两大部分协作机制的构建。包括:国家资格框架(NQF)的建立;全国职业证书的统一;双证融通的课程开发;双证教材的开发;劳动准入制度的执行;职业继续教育市场的开发;能力社会与终身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四是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的构建。在此基础上,构建“面向市场、就业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样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有学者指出,由于我国经济尚不发达,企业在社会转型时期还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众多中小企业也难以承担企业内部的培训任务,因而对政府主导型的学校职业教育模式的依赖将保持较长时期。从内外部环境看,可能面临着一系列带有共性的政策选择:首先,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社会伙伴关系和政策协调机制。其次,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框架下重新定位职业教育,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主流体系中;’第三,建立技能认证和测试制度以保证职业培训质量。最后,完善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建立对弱势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援助机制。
有学者认为,今后15年世界职业教育仍将按照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职业教育大会通过的《修改的关于技术与职业教育的建议》进行;特别是联合国成员国、地区或区域国际合作会扩大和加强。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表现为: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应以能力为本位;整合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职业教育应关注环境教育;职业教育的全民化;职业教育的人文化。
有学者基于国际组织职业教育政策基本范畴,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政策制定提出建议:在坚实的普通教育基础之上,学校职业教育与非学校职业教育和培训协同发展;职业教育的经济效益目标与社会公平目标并重;就业导向与以人为本兼顾;继续坚持国家主导,发挥市场力量和民间力量的积极作用;从劳动力低技能平衡的发展路线向高技能平衡的发展路线转轨;立足本土需要,批判性地借鉴国际经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尽管因学术背景、研究视角不同,与会者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但已形成相当的基本共识。有关方面希望这次会议上有建设性的观点能为行政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
点评: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是产生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与观念的基本方式,是促进职教决策科学化和实践理性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这次会议集中地反映了我国职教学术团体对发展中国职业教育的强烈责任感和自觉意识,同时也是职业教育理论建设的一次重大行动。
这次会议最为精彩的部分是主题发言后的自由讨论。在观点的碰撞中更加显示出思想的力量:
·目前影响职教发展的两大不利因素:一是社会分层严重。社会阶层差距过大,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报酬差别令人堪忧。很多家长和学生在进行选择时,不是考虑教育资源,而是首先考虑这种职业差异所带来的巨大的分层。二是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不高,人才培养特色不突出,导致职业教育的不可替代性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职教毕业生跟普通高中考不上大学的人收入差不多,使公众对职业教育存在的价值产生了质疑。
·今后社会的走向,将落脚于人的全面发展,而现在我们的有些提法与做法往往过于功利化。比如很多学校一味强调要服务企业,与企业零距离,企业文化、企业要求、企业价值观成为职业教育的文化需求与价值观,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合适的。
·以往我们多以工业思维方式来处理问题,类似的思路被大量应用于各领域,比如动辄提出某某工程,见事不见人。中央现在提出以人为本,并不是虚化的。对职业教育而言,既要体现到教育思想、办学理念上,也要落实到课程、教学等微观环节。
·职教发展正在从外延转向内涵,从宏观转向微观,从架构转向细节。以精细化内涵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发展,需要注重开发职教发展所需软环境,如职业分类体系、国家职业标准、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信息平台等。
·2020年中国职教最可能出现的趋势就是更加多样化。从历史来看,职业教育本身就是多样化的产物。现在我们把它定位为定向性质的职教,而忽略了非定向的职教。职教至少应分三类:定向职业教育、非定向职业教育、职业预备教育,现在我们总是拿定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来规划整个职业教育是一大误区。
·未来15年一流的教育体系建设比一流大学、一流的基础教育更重要。要构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多样化需求的教育体系,比当前建设多少重点大学、重点中小学更为重要,这可以使职业教育有更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目前所谓合并学校打造职教航母的方式,仍是一种工业经济的思想,是一种很不科学、过于简单的想法,没有考虑到文化底蕴的分布和社会设施的布局。可以尝试多种方式整合资源,如以契约方式整合学校资源。对于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可以尝试走高中职一体化,包括职教成教一体化,或社区化方向。
·大力发展中等职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大力发展农职教,农职教泛化、城乡统筹成为中职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农村成人职教将成为农业职业教育主体。
·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借鉴上,对国外的东西不能仅仅学习皮毛、表象的东西,一定要深入了解相关行业的发展背景,了解其劳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技术程序等基础性内容。
入选理由:作为国家级职教改革试验区的“施工蓝图”,在对试验区发展任务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之中充分表达国家和地方的利益诉求,无论是文本还是操作都具有标本意义。
事件回放:2005年8月,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教育部部长周济分别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在天津签订协议,决定在天津市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2006年3月29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方案提出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核心,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坚持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创造新鲜经验,提升服务能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和国际水准的全国技能型人才
培养培训基地,为实现天津市“三步走”战略和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大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试验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内的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革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包括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在职业教育投资体制上创新、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上创新、在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上创新、在理顺职业资格认证机制上创新在内的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包括扩大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利用国外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号召力、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劳务输出在内的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包括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人制度,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在内的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工培训制度;包括坚持扩大招生与推荐就业紧密结合、坚持硬件支援与软件支持紧密结合、坚持助学扶困与奖励优秀紧密结合在内的探索支持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方案还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领导、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等保障机制。
试验区试验期限为2005年8月至 2010年8月。
点评:通过试验区的方式,既发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作用,又调动地方积极性,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天津试验区模式无疑是一种创新的努力。方案所确定的改革试验的方向和内容,将让这种创新努力最终变成现实。
通过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发挥行业企业办学优势,不断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
通过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素质教育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与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通过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通过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职工培训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和在职职工培训的有效途径。
通过与中、西部地区的互助与合作,探索为中、西部和环渤海地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搭建服务平台。
通过改革试验,使天津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分别达到18万人和 16万人。从2006年开始,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每年招收中、西部学生分别为2万人。每年职工和农民培训率分别达到 100万人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继续保持大体相当。
经过五年试验,初步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并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入选理由:通过搭建公共训练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被称为政府推进职业培训的创新之举,它的战略性意义值得高度期待。
事件回放:为贯彻落实200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国家劳动保障部对全国各地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做了广泛调研。从实践上看,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完成:一是企业自主培训。从发展生产力出发培养高技能人才是企业的内在要求,因此企业自主培养很重要,政府主要是制定有利于企业开展培训的支持性政策。二是学校社会化培养。对高技能人才的规模培养,企业自身能力有限时,迫切需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校企结合,提供专业化培养服务。政府主要是创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政策环境,特别是引导校企结合。三是公共实训基地培养。对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对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兴职业和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的培训,在企业和学校都难以承担的情况下,需要由政府出面、由公共财政投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公益性、公共性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不仅能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并且能更好地引领企业、学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和带动整个职业培训工作,也能强化劳动保障部门在加强公共管理与服务上的重要作用和实力。
2006年5月,在劳动保障部于上海召开的“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启动大会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提出,将在全国开展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他认为,此项工作是政府推动职业培训的第三次创新,是国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次战略性举措。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设想,“十一五”期间,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建设50个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其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每个省至少建立2个),初步形成公共培训鉴定服务网络,使之成为劳动保障部门新的公共服务窗口,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服务,为实现素质就业探索道路,为经济发展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
在工作方式上,劳动保障部提出要做到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通过东部地区率先建设,辐射中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工作速度,逐步在全国中心城市建成公共实训基地,并形成互通协作的工作联盟。区域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形成公共实训基地与企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功能互补、特色发展的工作格局。
在建设资金来源上,要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集。一是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从高技能人才专项工作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教育统筹经费以及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等资金中筹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将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人员工资应争取由当地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同时,积极探索就业再就业资金、失业保险金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企业支持。由企业为公共实训基地提供资金支持,提供设施设备并保持技术更新,由实训基地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为企业提供实训服务或给予企业实训教室(车间)冠名权。鼓励社会或个人依法捐赠,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资金、实物或其他支持。三是多方争取社会融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经评估合格,可列入劳动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的项目,获得相应贷款支持;还可通过多种渠道,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基地在职能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实训项目以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重点突出“高、新、长、前”项目。技能鉴定服务侧重高端和新兴职业,主要开展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与此同时,做好新职业新技能的研发试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同业交流活动,开展师资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宣传等项工作。二是公共服务。公共实训基地要面向本地区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放,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重点开展单个学校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养区域劳动力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开设企业或培训机构已经开展或有能力开展的实训项目。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城市中心鉴定所,提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能评价服务,原则上不与社会其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相同职业种类或等级的技能评价服务。
点评: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仅是解决当前培养、评价服务能力不足,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必然要求,而且是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劳动保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各地都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累了一定的建设经验和工作基础。
上海市投资12亿元建设公共实训基地,该基地涵盖未来5—15年上海将要发展的现代生活服务业、汽车服务业、电子信息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主导产业,并计划在每个区(市)各建设一处综合性的公共实训基地。
青岛市近年来相继建成了机电公共实训基地和服务业实训基地,其他实训基地建设也进展顺利。
天津、无锡、苏州、大连、深圳等地也已建成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河北省准备选取1—2个市,依托大型企业集团培训中心和具有优质资源的技工院校,按照高起点、新技术、新装备、公益性的要求,启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云南省提出,“十一五”期间,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等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围绕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逐步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配置先进的设备设施,重点开展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以及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术交流和示范性培训等。
2005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多次引用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来强调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并着重指出,黄炎培的理论很有启发性。2006年春节前夕,温家宝在看望中华职教社的前任理事长孙起孟老先生时,又一次提到自己对研究黄炎培职教思想重要意义的看法。前不久,温家宝在重庆视察职业教育时,再次强调黄炎培关于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的主张,并把发展职业教育与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紧紧联系在一起。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温家宝总理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黄炎培职教思想的理论精髓和现实意义,中华职业教育社于2006年5月 10日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举办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传承、推进、改革、创新——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
会上还同时举行了《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文萃》一书的发行赠书仪式。该书由中华职教社组织选编,成书之际,温家宝总理又特别同意,将他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该书序言,再一次充分体现了温总理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高度重视。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职教社副理事长张榕明在讲话中指出,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精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二是定位了职业教育的内涵,达到了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为社会服务、为世界及国家的发展服务的高度;三是提出了职业教育的原则是平民教育,即“办职业教育,须下决心为大多数平民谋幸福”。正因为如此,温家宝总理对黄炎培职教思想和理论作出了高度的评价。所以,黄炎培先生的职教思想不仅是我国早期教育理论的重大突破,也适用于当今的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石,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中国政府与UNESCO-UN- EVOC联合推动“中国高等职教联合革新计划”
2006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中心(UNESCO-UNEVOC)与中国政府在杭州举行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国际合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11月“杭州会议”、2005年12月“天津会议”之后,UNESCO-UNVOC与中国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三次旨在加强和推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国际合作,进而推动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和世界合作进程的国际研讨活动。此举表明,作为世界上人数最多的职业教育大国,中国的职教师资培训已被纳入到了UNESCO-UNE- VOC的框架之下。
这次会议重点讨论了我国在UN- ESCO-UNEVOC组织框架下,引进国外职业教育资源和加强对外合作的途径,确立了通过国际合作进行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的项目——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
从今年3月起,在为期两年的时间内,UNESCO-UNEVOC、国际组织大型企业与机构、中国教育部高教司、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以及我国承担培训的单位、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部分高等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将致力于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此项目的目标是,借助UN— ESCO-UNEVOC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和经验,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与培训,使教师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目标有更加清楚的认识,深刻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提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执教水平、管理能力和教学质量;通过双方合作试点,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探索规范的教育与培训途径、提供规范的教育与培训框架、开发示范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开发高质量的教材;为未来的国际合作提供经验,建立开放的合作平台。
“联合革新计划”所涉及的合作国家有德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法国和英国等。已经参与计划的我国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近20所,区域分布在浙江、北京、上海、湖北、山西、天津、广东7个省市。
教育学会在天津举行2006年学术年会,来自全国各省区的职成教行政管理机构、研究机构、职业院校及企业代表,中国职教学会各内设分支机构负责人,地方学会理事及有关专家、学者、研究人员逾千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推进教改、加强科研、提高质量”。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柳百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徐小青,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职成教中心研究所所长黄尧,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谈松华,天津市教委副主任龙德毅,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毕结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副主任林德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余祖光等,分别就“我国的制造业科技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政策”“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推进职教教学改革”“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从模式选择到制度创新”“天津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研究与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策略的思考”“中等职教深化课程教材改革的思考与实践”“职业教育价值观教育课程的新范式”等专题作大会学术报告。
根据当前职教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大会设立了农职教与新农村建设,工学交替、产教结合的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就业导向、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德育研究与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实践能力、职业技能培养和证书教育,职教师资中外专家论坛和国际职业教育装备论坛等8个专题论坛,共有116位发言人作报告,其中包括来自德国、澳大利亚、乌克兰、尼日利亚的专家。除主题发言外,各论坛还以问答、自由讨论等形式交流意见,论坛气氛热烈,出现了很多新观点、新经验。
吴启迪副部长代表教育部党组向会议表示热烈祝贺。她认为此次学术年会是学会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会议,是一种高层次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大范围交流科研成果的好形式,是一次非常成功的群众性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展示活动。
在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上海共青团从2005年10月开始,在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试点。
所谓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是指由企业团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以学分形式,记录青工参加职业培训、创新创效和技能比赛等情况,并与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的学习培训制度。目标是提升青工的技术等级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广大青工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无论是获得的国家专利成果、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还是在企业内部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降本增效金点子,都可以核定为学分。在创新创效中有重大贡献的青工,还可以享受“加分”,直接破格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与以往的单一技能培训相比,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围绕职业技能培训这条主线,实现了培训、竞赛、创新等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效衔接,使优秀青工不受工龄年限限制,实现职业技能等级的破格申报鉴定,进一步畅通、拓宽了广大青工提高技能等级和职业素养的成长通道。一年多来,试点企业分别针对29个职业岗位、12000名青工实施了学分制试点。目前已有近500名青工完成了学分累加,其中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1名青工已于2006年底通过学分制专场鉴定拿到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余青工将在2007年二季度参加破格鉴定。相关调研显示,在全市青工中,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和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的知晓率近六成,超过一半的青工认为,青工技能培训学分制“非常好,有力促进了青年技术工人的职业能力提高”。
2006年9月,山西宣布设立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这是全国首个在地方设立的行业性职业教育发展基金。该基金专门用于奖励煤炭职业教育中采矿、通风安全和机电三个煤矿井下艰苦专业的学生,同时也作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山西省成立了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会的职责是,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山西煤炭、焦炭企业的捐助,将银行理财产生的增值部分,全部用于煤炭职业教育,鼓励和吸引大批优秀青年学习煤矿井下艰苦专业,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以加快煤炭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煤炭企业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基金会已收到当地煤炭企业的捐款约5000余万元,台湾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郭台铭先生捐款1000万元。
作为全国的煤炭大省,山西的煤炭工业从业人员约104万人,而目前学习煤炭主体专业的人员不到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2.78%。许多煤矿的采煤、掘进、通风区队无工程师,缺少生产安全技术员,有的煤矿甚至出现了无人可任区队长、主管工程师的状况。
2006年,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与4所中国国内的职业院校合作举办了 T-TEP学校。目前在中国的T-TEP学校数量已近30所。
T-TEP是TOYOTA TECHNICAL EDUCATION PROGRAM(丰田技术培训计划)的缩写,该计划最初的目的是通过丰田的技术教育体系为企业培训高质量的员工。从1994年开始,丰田把T-TEP引入中国,并将其开发为与中国本土的汽车职业院校合作,为丰田经销店和整个汽车行业输送技术员工的模式。
与十几年来得到广泛肯定和认同的其他一些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经验在中国的合作推广模式不同,丰田的
T-TEP项目采用的是企业与中国学校合作开展汽车专业教育的方式。作为行业内的著名晶牌、引领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把自己的专业理念和培训方式直接输送给中国的职业学校,与此同时,为学校专业训练提供先进的技术条件支持,是这种合作方式的独特之处。
目前教育部有关人土认为,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提升,T-TEP学校已经形成了自己鲜明的教育特点。比如,训练模式源自于企业,又服务于企业;课程内容与行业的技术发展、产品变化相同步;教学严谨、规范,特别是十分注重学员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的养成训练等。
2006年8月2日至6日,由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黄福盛、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志宏、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刘志鹏、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姜大源、台湾高雄师范大学科技学院院长孙仲山、北京联合大学副校长高林等,先后在主论坛上作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概况”、“做好评估工作,推动高职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几点思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考”、“台湾的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课程改革与精品课程建设”的报告,并与参会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总论坛下设基础部主任论坛、经济管理类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论坛、高职高专计算机系主任论坛、电子信息、电气自动化专业建设论坛、机械制造类系主任论坛等5个分论坛。分论坛以主题报告、专业研讨等形式进行。
与会者希望能够逐步把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论坛办成品牌和名牌,为切实推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促进高等职业院校真正发挥好培养高技能人才基地作用服好务。
近一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出现了一种令人费解的现象: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名牌大学毕业生争当农民。
历来被人们轻贱的农村户口竟成了“香饽饽”,以至椒江区政府不得不在今年5月1日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规定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非转农”手续,将户口从城镇迁回原籍农村。
自2005年9月路桥区率先畅通“非改农”渠道后,黄岩、椒江两个区随后跟进。截至2006年12月,这三个区已为近 5000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非转农”手续,其中不乏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按规定,这些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后,与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有专家认为,大中专毕业生争当农民,既反映出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吸引力,也折射出房价高涨、社会保障不足等“城市病”的影响。“非转农”不仅解决了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2006年初,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天津大学获得“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土学位授予权。这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喜事,也是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科建设的一个标志性成果。此前不久,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并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战略部署。舆论认为,此举也是国家推动职教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点下设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及应用、职业技术教育宏观管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比较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学制三年,从2006年开始招生。
至此,我国已有两个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生培养单位。除天津大学外,华东师范大学从2002年开始招收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生。另外,一些综合性大学也在相关方向上开展了硕士、博士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这标志着随着我国职教事业发展对职业教育高级研究人才和教学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反映出近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迅速成长和成熟,使职业技术教育学的博士点的设立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2006年4月,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报告认为,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各地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农民工易上当受骗;对农民工的培训多数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为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报告建议,各级财政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科目,加大对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制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对相关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多种优惠政策;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等。
《职业技术教育》2007/3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