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
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天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参与《规划纲要》文本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规划纲要》文本有关职业教育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规划纲要职业教育战略专题组组长、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周稽裘,就《规划纲要》文本中涉及的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如何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为职业教育发展动力、如何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如何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等问题作了解读。
周稽裘介绍说,《规划纲要》文本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明确在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是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从而形成能够适应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符合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要建立职校基本办学标准、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关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创新,第一次提出了制定校企合作法规,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根据《规划纲要》文本要求,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重点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
注重行业企业参与职教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规划纲要》文本提到要调动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如何激励这些企业和社会力量来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在《规划纲要》文本的职业教育这一章总共有四条,其中有一条专门写到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可见《规划纲要》对发挥行业企业积极性的重视。概括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改革办学模式,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二是依托行业企业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三是加大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服务。
北京电视台记者:学校教育应该秉承公益性,如果让企业参与进来,如何保证它们不会通过学校获得其他的利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岩:对于职业教育,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全世界都采取一个共同的办法,即校企合作。《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个规定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文件里提出来,是要保证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这样才能使校企合作真正做到双赢、共赢,解决老百姓经常说的“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问题。同时给企业提出了必须承担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让校企合作不仅不会使企业去做一些对教育不利的事,反而会对职业教育发展有根本性的促进作用。《规划纲要》文本明确提出要制定这样的法规,应该说是一个亮点。
中国教育报记者:《规划纲要》文本特别强调要重点加强职业教育资源在地方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那么如何在制度上能够做得更加完善,从而使职业教育发展成为各级政府的一个自觉行为?
周稽裘: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引导问题,首先,在国家总体方针的引导上,要求地方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问题来考虑,使地方真正能够认识到职业教育在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其次,要从尊重和符合地方利益的自身需求出发,增强地方的统筹权,让地方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来配置资源,从体制上调动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企业招不到工人或劳动者找不到位置的劳动力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这与地方自身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会对地方形成一个倒逼机制,使地方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以后逐步走到依靠劳动者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方面来。
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的现代职教体系
湖南卫视记者:在未来,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会是怎样的关系,而它自身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又会是怎样的呢?
周稽裘:中等职业教育跟普通高中教育是同一层次的教育,它们共同承担着开发我国人力资源、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光荣任务。而高等职业教育不仅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还是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未来进一步发展的一种选择。所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共同构成了中国现代职教体系,总体上讲都是我国国民教育的重要部分,都承担了自己特定的功能和责任。因此,此次《规划纲要》文本提出,要形成一个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
光明日报记者:采访中经常听到一些职校毕业生询问,“职校毕业后我们还能不能继续读到博士?”“我们是一线技术工人,能不能成长为一个企业的经理?”此次《规划纲要》文本提出了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的问题,这个“立交桥”是如何搭建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刘桔:这次《规划纲要》文本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继续学习问题、继续受教育问题高度重视,也作了很多政策的安排,总体思路是加强制度设计、改革考试办法、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学习需求。由于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是以就业为导向,其基本任务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因此我们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的方针还应该是以就业为导向,以促进其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为基本。因此,此次《规划纲要》文本从改革和完善的角度提出了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继续学习问题,特别强调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有效衔接,其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也满足经济社会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实际需要。《规划纲要》文本还在制度设计上提出要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革和建设,明确提出了要健全职业教育的课程衔接体系,使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继续学习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规划纲要》文本还要求加强升学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明确提出要完善中高职直接升学制度,还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考试制度,构建一种知识加技能的考试制度,使得直接升学制度更加完善。我们相信,通过一系列与《规划纲要》配套的政策措施,构建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学习和持续发展的“立交桥”会得到实现。
增强职业教育对全社会的吸引力
新华社记者:怎样加强职业教育在农村的吸引力,比如说从教育成本的投入到今后有可能提升的待遇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以吸引更多农民接受职业教育?
周稽裘:农村的职业教育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问题,进一步呼唤职业教育与之相配合。我认为,首先,职业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资源之一,我们要对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投入。其次,要主动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农村职业教育自身的改革,研究农业发展中的现代化问题、产业化问题、高科技化问题,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再其次,传统的农业中等职业学校除了继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还要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关注在职的农民工。据了解,今年河北省农业类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招生制度改革,既招应届初中毕业生又招在职的农民工,报名人数达到50万,这个发展空间给我们完全打开了一种新思路。我们相信,在《规划纲要》的引领下,中国的农村职业教育一定会走出一片新的天地。
中国青年报记者:《规划纲要》文本里提到了就业准入制度等从教育内部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办法,那么对教育外部而言该如何配合呢?
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职业教育培养的是为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技能劳动者,其吸引力的提高就是我国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去年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珠海技工学校的时候提出,“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我们国家的技能劳动者在世界上也引起关注,赢得世界的尊重,但是在收入分配、经济地位上当前仍处于弱势地位。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教育部门,更需要生产部门、劳动部门以及整个社会共同解决。 职业教育发展要点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