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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

2019年03月25日 19:19 点击: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组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包括专业设置管理方针、政策的制订,专业目录及专业能力标准的制定,区域专业设置的布局规划,专业设置的论证、审批、评估、监督、指导,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及课程开发和实施,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体制建立及完善等。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各个环节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专业设置是学校工作的龙头,是影响学校招生、就业的最基本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是学校能否较好地服务于社会,能否发展的最基本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陈至立部长指出:“要使高职教育充满生机和活力,应及时地调整专业,适应各地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专业设置是影响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基本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的现状及分析

1999年,钟秉林同志在第一次全国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为了更好地指导专业建设,教育部高教司将着手组织制定《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指南》,为求从专业设置原则、设置条件和专业名称等方面对各类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起到指导作用,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在设置专业时,应从实际需要和学校特色出发,坚持必要的标准,保证办学条件与质量。同时,高教司王伟同志也指出:要围绕朝阳产业、技术设置专业,要重视第三产业设置专业,对老专业进行改造。刘志鹏同志在《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上指出: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专业建设,在专业设置方向上,要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学校教育稳定性的关系,要处理好需求与可能的关系。以上领导的讲话明确了专业设置的基本思路和方针政策。

我国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是在创办过程中逐渐摸索发展起来的,最初并没有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因而专业名称、培养规格、业务要求等没有统一的规定。多数院校是根据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地方经济需要并结合参考性目录汇编,从改造原有普通工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开始的。2001年,在教育部高教司的主持下,由各高职院校组成编委会,制定各类专业设置指南及指导性专业目录。目前,经各个高职院校的不断探索与实践,我国专业设置主要呈现如下特点:口径宽窄并举,既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子技术等宽口径专业,又有网页设计、制鞋等窄口径专业;专业设置覆盖面广,但第二产业较多,特别是第三产业较薄弱;有些专业设置具有综合性特征及趋势,如机械制造自动化;为解决岗位针对性与教学稳定性的矛盾,有些专业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式。

当然,由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兴起的时间不够长,在专业设置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1.许多职业技术院校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在专业设置上不是考虑市场对人才的需要,而是等、靠政府下指令,习惯于向上伸手,希望政府能出台保护学校的政策,企盼上级用行政手段去解决市场经济条件的招生就业问题,使学校丧失生机与活力。

2.许多学校以开办新专业为时尚,相互攀比,看谁开的多,只看社会需要,不顾自身条件,只看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结果造成热门专业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3.专业设置的管理体制基本上仍沿用原有的普通高校的体制,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要面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主战场,因此专业能力标准没有或只有较少企业、行业主导制定,其后果是毕业生较难适应市场需要。例如,陕西省水利行业2000年的毕业生人数是730人,学用比1∶0.4,说明有60%的人改行转移到其它行业,学非所用和用非所学的问题非常严重,造成了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

4.专业层次低,没有本科及研究生层次,这显然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目前把高职专业设置限制于专科层次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尽管根据社会现实需要,专科层次的高职人才应更多一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本科、研究生层次的人才。根据1994年统计,我国台湾在校职教本科生14500人,硕士研究生1429人,博士研究生295人。因此高职教育可设置本科、研究生层次的专业,学制可以是二年制、三年制或四年制。

5.名称不规范、特色不明显。例如有些高职院校设置农学、临床医学专业,如相应改名为现代农业技术及应用、临床医疗技术,就能较好地体现高职特色。

二、创新专业设置管理体制,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比普通高等教育更紧贴社会、经济的教育类型,培养目标是积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种应用性高级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这就决定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对社会需要专业人才的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有较为灵敏的反映。要实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就必须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因此确立以省市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根据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要,根据校际教育资源配置进行专业设置管理,制定区域专业结构及布局,进行专业论证审批监督和服务工作。但仅有省、市自主权而缺乏学校的自主权还是不行的,权力下放一定要放到底和放到位,应支持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在专业目录(包括专门化)范围内设置专业,也可以从实际出发,经过论证提出新专业、新专门化,支持学校根据职业岗位或岗位群所需技能的变化,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同时,确定国家对专业设置管理的宏观指导作用是必要的,国家教育部门应主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趋势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高职院校的专业目录,制定专业设置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进行宏观的指导及督查。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是发展高职教育事业的内在需要。高职教育是为行业、企业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如何,就看其对用人单位所需人才规格、能力的适应性。因此,学校是供货单位,企业、行业是订货单位。设置专业的能力标准(订单上的规格性能)理所当然的应由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来制定,学校可根据需要与可能来选择专业设置。而用人单位在制定能力标准时,不能不考虑其作为教育产业的可行性,因此,能力标准的制定还应有高职院校、政府部门的参与。

综上所述,应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创新专业设置管理体制,实行分层次管理,具体可参考设置如下组织管理体制: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由省、直辖市高职教育局局长组成,负责根据国家社会发展目标、产业政策制定国家职业教育的目标和重点,制定专业设置管理的方针政策, 完善国家资格认证框架,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政策,通过立法鼓励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鼓励行业参与支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并以此进行宏观指导。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司负责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委员会提供意见,并负责向各级职业教育部门传达国家的培养目标,政策和重点,战略方向,资金安排情况。省市高等职业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试办新专业的论证审批工作,具有监督指导和服务咨询的义务。高等职业院校应根据社会的需求和有关专业设置条件,在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专业,也可从实际出发,经论证提出新专业,经审批后设置实施。国家职业教育顾问委员会是职业教育中与行业进行联系和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他们代表行业的利益,负责调查行业、职业的变化趋势,就专业设置向政府提出意见,并编写能力标准及评估指南,它应该由行业或企业的代表组成。省市高等职业教育顾问委员会代表本区域内行业的利益,负责就专业设置向省市高职教育局提出意见,并帮助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学院顾问委员会由校外行业协会和学院内部人员的代表组成,监视设置专业运行情况,并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及改进和完善意见。教学服务处由省市高职教育局领导,它的任务是将专业的能力标准转化为可操作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等。

三、把握规律,科学设置,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职教育专业的设置既要考虑教育的规律,又要考虑经济发展规律。它要严格遵循市场的发展规则和人的发展需要。

1.适应社会需求原则。适应需求是专业建设最基本的原则。所谓适应需求,就是既要适应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需要,也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首先是规格需求,规格需求即数量需求,即要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数量的需求。其次是质量需求,质量需求即是要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层次及内涵的需求。高职教育应培养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再次是专业类别需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人才结构的实际需要而进行专业合理布局。

2.质量保证原则。在专业设置上,还必须考虑其可能性和可行性,即在专业设置的软硬件等必备条件上看其是否可能与可行。硬件是专业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使专业得以正常运行和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条件,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完成教学任务的根本保证。当然,任何专业均需有一个发展过程,由不完善到逐渐完善。但是,如果不顾学校的条件而盲目地乱上专业,这样不仅无法达到专业的基本条件要求,达不到人才的培养规格和水准,而且还会由于毕业生质量的低劣而最终被社会所淘汰。

3.科学规范原则。科学规范原则是指专业设置管理要遵循国家《专业目录》及有关程式规定,体现出科学化和规范化。专业设置管理的标准规范是指专业的名称要符合《专业目录》要求,内涵、外延要科学清晰,专业口径要宽窄有度,课程结构要组合合理,条件设备要达到标准。专业名称之所以要强调科学准确,甚至要求要与世界接轨,就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的网络化,教育也必然走上国际化。为了同世界各国进行教育合作与交流,就必须规范专业名称,统一专业标准。

4.高效原则。专业设置管理既要追求科学、规范,又要追求高效。高效,就是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和最优化的资源配置,获取最大的产出,培养最多最好的人才。①追求资源共享。专业设置必须考虑能与其他专业在资源上共享共用,或部分资源的共享共用,以此来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最大作用。所以,专业设置要有系统理论的指导,要有优化配置的观念,要尽量使所设置专业相近,在已有的专业基础上繁衍新的专业,形成新的专业生长点。这样就可能使专业之间资源彼此共享,减少专业投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②拓宽服务功能。所谓拓宽服务功能,就是专业不仅应成为培养职业技术人才的基地,而且还应成为生产、科研、技术服务的综合实体。即在专业设置中,凭借着专业师资队伍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科研项目因与社会、行业、企业接触面广易获取等诸多有利条件,除发挥育人功能外,还可以发挥科技开发、技术辐射、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功能,以使专业设置管理发挥最大的效益,为经济社会更好地服务。目前,我国部分专业已呈现出上述的发展态势,如有的依附机械专业建起了机械厂,有的依附服装专业建起了服装厂等。产教结合不仅扩大了专业服务功能,而且还增强了专业建设的自我发展能力。③办出专业特色。特色专业是由特定的师资、课程、人才培养途径等多项指标因素构成的。特色专业的形成,不仅在人才培养上将发挥高质量的作用,而且在提高专业的知名度和学校在社会上的信誉,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凝聚力等方面,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的汽车专业、服装专业具有鲜明的高职特色——职业性和针对性,从而成为华北乃至全国的高职示范专业,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在专业设置管理中办出特色,应是我们遵循的原则和努力追求的目标。

5.超前性原则。专业设置和调整要充分考虑到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应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特别要注意现代产业发展趋势。对学校服务面向的重点覆盖区,要调查区域的资源优势、支柱产业及其发展方向,参考发达地区的发展历程,结合地方特点,尽量科学地预测人才需求。力争做到专业的成熟期与人才需求的高峰期相一致。科学预测人才需求远景,开设具有适当超前性专业。

坚持超前性原则,就是要瞄准前沿高技术,在高技术领域设置高层次专业。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要能做比较复杂的技术性劳动。高职学校专业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应该有技术专长,他的技术是短训班所不能掌握的,也是师傅带徒弟所办不到的。此外,超前性还应包括这个专业是社会经济发展有前途的行业。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就业结构正在加速变化。专业设置必须与社会、经济、科技进步保持同步调整,即不断吸收科学技术、管理的新成果,及时淘汰那些过时陈旧的内容,使专业设置管理始终保持超前性。

6.稳定性原则。设置新专业须考虑有相对稳定性。调整专业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事先作好充分调查研究,尽量有所准备。如确系很有长远前途的专业,一经开办,就不要随便取消。只有相对稳定才可能成为长线专业,学校才可能在师资队伍建设、实验设备添置、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投入。相对稳定的专业才能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创出特色。

7.灵活性原则。专业设置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还应贯彻灵活性原则。一方面是长线专业在稳定中求灵活机动,求不断发展,求主动适应;另一方面是短线专业强调其针对性。短线专业一般所需投入较少,总的办学成本较低,灵活性较好。因此专业设置无长不稳,无短不活,应贯彻以长为主,长短结合的基本指导思想。

8.宽窄并存原则。所谓“宽”是指以学科本位的逻辑设置体系来设置专业,“窄”是指以能力本位有针对性地按照岗位或职业岗位群所需的能力要素来设置专业。如电气设备施工与维护专业,适用于各行各业的用电系统,它的技术领域较宽。而空调专业、通讯专业只适用于高层建设的空调系统、通讯系统,专业针对性较强,口径较窄。专业面窄,适应性差,培养的人才后劲不足;而专业面宽,会影响毕业生的择业和使用。因此,专业设置不仅要适应职业需要,还要考虑受教育者发展的需要,两者不可偏废。也就是说要遵守宽窄并存原则。

9.开放性原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资源的分布情况很不平衡,沿海经济发展快,当地劳动力难以满足其需求,而许多内地省份则明显人多地少,劳动力严重过剩。在这种形势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技术学校在设置专业时,既要考虑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又要适当考虑劳务输出,以促进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