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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19年03月25日 12:51

学校各单位: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进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我院2016年度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单位,结合本通知有关内容,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2016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1式2份)和《评审书》(1式4份)(见附件2);申请书、评审书用A4纸、4号字体双面打印,项目申报内容和附表说明等可增加插页。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部门核实,签属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系统申报方式

申报者需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教改项目)进入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申请书电子版高职所将直接从系统下载,不另收电子版。

3.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者将部门签章后的申报书交本部门科研工作联系人,科研工作联系人收齐材料后,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将申报列表信息导出打印并加盖部门公章,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交至高职所(并将申报列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12113061@gditc.edu.en),高职所不直接接受个人送审的材料。

4.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逾期科研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本次项目的筛选和评审工作,将按照“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实效”的原则,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程序:为确保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各系(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组织讨论,择优推荐项目。

2.评审程序:学校初审,专家评审,教学科研教授咨询委员会审定,学校立项。

四、其他申报要求

1.项目周期,一般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

2.鼓励多院系、多部门、多专业联合申报,鼓励项目申请者结合自己工作岗位选题申报。

3.凡承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4.申报题目原则上不能与此前已立项的校内各期教改项目重复或雷同。

联系人: 倪尔妍(短号:686726);

联系电话:61230193(内线:2193)

地址:工业实训中心A501室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6年4月14日